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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餐饮行业暂不列入“限塑令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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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-6-4
商务部2008年第8号令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》中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或变相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此意见中的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,餐饮业暂时不会被限制无偿提供塑料袋。
我司一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所采购的塑料袋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。
鉴于餐饮业不属于此次规定范围,我司(含全国“派乐汉堡”餐厅)将暂时向外带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。
友情提示:提升环境保护意识,自觉使用可以重复使用的购物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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